站內搜索:
1.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一旦產生,著作權就自動產生,無需象商標權、專利權一樣必須經過申請和審批才能獲得。因此,著作權一經產生,就受到法律保護,但卻沒有像商標注冊證一樣的權利證書。
2.在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權利人必須提供自己是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的證據。此時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自己是作品的創作者或權利繼受人,尤其是當一件作品設計的時間較長,或是委托他人設計,或是職務作品的時候,更難以收集原始證據,難以確定著作權人,給權利人主張權利造成極大的困難。
3.版權自愿登記制度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設置的,如果權利人在作品創作完成后,先進行著作權登記,則在舉證的時候,只需要出示登記中心頒發的證書,就會得到法院或有關機關的認可。這就大大減輕了權利人的舉證責任。
4.著作權的產生是隨作品產生而產生的,因此相比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而言,屬于在先權利。按照我國《商標法》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相沖突的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所以,如果一件美術作品(如圖形)被他人申請注冊為商標,或者一個圖形商標被他人在別的類別上搶注,此時,利用在先權利進行異議或撤銷,可能性就比較大。
商標服務熱線:0760-88287348 專利服務熱線:0760-88283758 版權服務熱線:0760-88288715 海關備案服務熱線:0760-88289639 維權援助服務熱線:0760-88283755 侵權訴訟服務熱線:0760-88283758 24小時服務熱線:400-829-3668 商標交易服務熱線:13702377008(龔小姐) 服務質量監督電話:1370279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