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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與“雍正”的音、形、義完全不同,但圍繞二者是否近似,在眼鏡市場上產生了一場商標侵權糾紛。近日,這一糾紛有了新進展。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顯示,法院以禁令的形式明確要求視思明(武漢)眼鏡有限公司(下稱視思明公司)、視思明(武漢)眼鏡有限公司大悅城分公司(下稱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開展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與中雅有限公司(下稱中雅公司)第6678671號、第9670050號“溥儀眼鏡PUYI OPTICAL及圖”商標(下統稱涉案商標)相近似的“雍正眼鏡YONGZHENG OPTICAL及圖”標識(下稱涉案標識)。目前,該行為保全禁令已生效。
為何作出訴中禁令?
中雅公司于2001年創立,經過多年發展,其旗下的“溥儀眼鏡”在高端眼鏡店市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2022年6月,中雅公司在武漢市發現兩家“雍正眼鏡”店,與其經營的“溥儀眼鏡”店直線距離僅4公里。中雅公司認為,上述兩家眼鏡店使用的涉案標識與涉案商標在整體視覺字體、英文要素等方面高度近似,極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侵犯了中雅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專用權,上述使用“雍正眼鏡”字樣的行為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2年9月,中雅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年12月,中雅公司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主張作為上述兩家“雍正眼鏡”店的經營者,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不僅在線下經營“雍正眼鏡”店鋪,而且在天貓、美團、大眾點評等網絡平臺上銷售含有涉案標識的眼鏡產品,如不責令二者立即停止上述行為,將給中雅公司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據此請求法院責令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行為。
2023年5月2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舉行行為保全聽證并當庭作出民事裁定,以禁令的形式明確要求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開展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涉案標識。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上述行為保全裁定中指出,根據現有證據,可以確認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在其開設的眼鏡行及提供的驗光配鏡等服務中使用了涉案標識,上述服務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涉案標識與涉案商標在文字字體、圖形構圖及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設計風格、視覺效果等方面高度近似,而且雍正與溥儀同為清代皇帝,存在較強的關聯關系??紤]到涉案商標在眼鏡行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市場美譽度,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作為中雅公司的同行業經營者,理應知曉涉案商標并進行合理避讓,但二者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涉案商標高度近似的涉案標識,足以引起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屬于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標識并容易造成混淆的行為,侵犯中雅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的可能性極大。
由于視思明公司、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與涉案標識相關的被申請行為正在實施,考慮到二者與中雅公司在品牌定位、市場評價等方面的區別,如不停止相關被申請行為,將會對中雅公司的商譽及品牌美譽度等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而且采取行為保全措施不會對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造成不當損害,亦不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另外,中雅公司提交了擔保金額為100萬元的保單及擔保書,符合法律規定。據此,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要求視思明公司與視思明大悅城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與中雅公司涉案商標相近似的標識。
如何適用行為保全?
“該案在正式作出判決前以禁令方式責令被告停止可能存在的侵權行為,能有效防止被訴侵權行為的進一步擴大,而且通過詳細的說理闡明了知識產權訴訟中采取行為保全措施的審查條件,對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北本┦兄新劼蓭熓聞账匣锶?、律師趙虎表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行為保全制度是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的制度?!壁w虎介紹,從法律規定來看,行為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法院依申請對當事人的侵害或侵害之虞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是及時、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手段。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查知識產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其中明確了行為保全必要性的考量因素、行為保全措施的效力期限等。其中,對“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細化規定為“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是否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對于何為“難以彌補的損害”,上述司法解釋列舉了4種情形,即被申請人的行為將會侵害申請人享有的商譽或者發表權、隱私權等人身性質的權利且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被申請人的行為將會導致侵權行為難以控制且顯著增加申請人損害;被申請人的侵害行為將會導致申請人的相關市場份額明顯減少;對申請人造成其他難以彌補的損害。
“相對于物權而言,知識產權不具有獨占性,受到侵犯后難以恢復原狀,即便知識產權權利人經過訴訟贏得官司,卻可能早已喪失市場競爭優勢或者商業秘密信息已經泄露?!壁w虎表示,在民事訴訟尤其是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案件從立案到判決再到判決生效需要一段時間,有的情況下時間會較長,如果被訴侵權行為一直在持續,那么即使判決權利人勝訴,也可能會出現侵權人的獲利更大,而權利人受到的損失根本無法得到補償等情況,且在某些情況下權利人的損失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如作品被發表、隱私被公開、失去競爭優勢等。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當事人應積極請求適用行為保全制度來有效規避難以彌補的損害。
“行為保全系在法院作出判決前即要求被申請人停止某種行為,屬于未審先裁,如果最后法院沒有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或者支持了部分訴訟請求卻對被告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會產生新的不公平。”趙虎建議,對于行為保全制度應嚴格適用,在迅速保全權利人利益的同時,防止訴中禁令不合理地傷害競爭對手和對禁令的濫用。
文章來源: 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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